全县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截止年6月,静宁县统筹区内签订医保协议的定点医药机构共97家(不含家村卫生室),其中:医院27家(三级乙1家、医院2家、乡镇卫生院23家),医院3家(专科1家、一级及以下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家;零售药店67家(含连锁各分店)。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将静宁县统筹区内签定医保协议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名单予以公布,供广大参保人员选择,并接受社会监督。

  注:“异地住院”栏标注“√”的为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医药机构;

  “谈判药品”栏标注“√”的为纳入谈判药品管理定点医药机构;

  附件:静宁县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静宁县医疗保障局

年7月21日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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