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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阿昌族是中国西南古老的族群,具有悠久的文化传统。阿昌族的宗教信仰蕴含着原始宗教的自然崇拜、图腾崇拜、祖先崇拜和土俗神崇拜的特质。原始宗教在阿昌人中有着深厚的社会积淀。阿昌族自明清以来就深受傣族、汉族文化的影响,随着南传上座部佛教、汉传佛教和道教在阿昌族地区的传播,阿昌族宗教呈现出多元宗教文化并存与交融的特征。关键词:阿昌族宗教信仰自然崇拜图腾崇拜祖先崇拜

阿昌族是中国西南古老的族群,具有悠久的历史。据年第6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阿昌族共有人。阿昌族传统宗教源远流长,具有原始古朴的特质。历史上随着南传上座部佛教、汉传佛教和道教在阿昌族地区的传播,阿昌族宗教又受到佛道教文化的影响。学界对阿昌族宗教文化的研究,有赵橹、曹先强、刘江、熊顺清、朱和双、李金莲、张蕾梅、杨开浪、田素庆、陈丽清、曹路、曹德玉、史军、赵燕梅、周灿、孟盛彬、腊易勺、霍志刚、王丽娟、王凤莉、宋文贤、杨荣涛等人的论著。本文试从阿昌族传统宗教的神灵与仪式、阿昌族原始宗教与佛道教的并存与交融的不同侧面对阿昌族及其宗教进行讨论。

一、

中西语境中的阿昌族及其传统宗教的神灵与仪式

阿昌族为氐羌后裔,历史上其先民沿藏彝走廊从西北迁徙到西南地区的澜沧江、怒江流域。唐宋时期,阿昌族以今云南大理云龙地区为中心定居下来。阿昌族中的一支约于13世纪迁徙到今云南德宏陇川户撒地区,一支于明代定居于云南德宏梁河县。现主要聚居在云南陇川户撒阿昌族自治乡和梁河九保阿昌族自治乡、曩宋阿昌族自治乡,其余分布于芒市江东、瑞丽户育、腾冲新华、龙陵河头、云龙漕涧等地。阿昌族80%以上人口分布在德宏,少数散居于保山、大理,长期以来与傣族、汉族、白族等关系密切。活动于西南地区的阿昌人,自称“蒙撒”“蒙撒掸”“傣撒”“户撒掸”“衬撒”“阿昌”等,他称"囊瓦”“浪瓦”“哈藏”“哈昌”“蒙索喇”“阿昌”“大阿昌”“小阿昌”等。汉文史志文献称其先民为寻传蛮、蛾昌、峨昌、阿昌等名。明陈文景泰《云南图经志》卷5《云龙州·风俗》载:

境内多蛾昌蛮,即寻传蛮,似濮而别种,散居山壑间……蛾昌与蒲蛮杂处,而婚娶不杂,惟求其同类而已。其聘礼用牛、马,贫富有差,宴待必杀狗。

清康熙《云南通志》卷27《种人》载:

峨昌,一名阿昌。性畏暑湿,好居高山,刀耕火种。妇女以红藤为腰饰。祭以犬,占用竹三十三根,略如筮,嗜酒,负担。

清光绪《永昌府志》卷57《种人》载:

峨昌,一名阿昌。性畏暑湿,好居高山,刀耕火种。妇人以红藤为腰,饬祭以犬,占用竹三十三根,略如筮,嗜酒,负担,觅禽兽、虫豸皆生噉之。采野葛为衣,无部长,杂处山谷,听土司役属。今永昌罗古、罗板、罗明三寨,皆其种。

清光绪《腾越厅志稿》卷15《种人》载:

阿昌,一名蛾昌。耐寒畏暑,喜燥恶湿,好居高山。刀耕火种,性嗜犬,祭必用之,占用竹三十三根,略如筮法。嗜酒,背负不担,弗择污秽。今户腊撒、陇川多此种。

以上志书记载了西南云龙、永昌、腾冲、陇川等地阿昌族先民的生活习俗。“宴待必杀狗”“性嗜犬,祭必用之”“占用竹三十三根”反映了阿昌族先民原始宗教的狗崇拜和占卜法术。清末,黄懋材考察腾越沿边地区,指出南甸(今梁河县)阿昌族村寨“相为间隔,夷俗极其信鬼,牢不可破”。也客观反映阿昌人笃信原始宗教的习俗。阿昌族社会中,保留至今的图腾崇拜颇具特色,杨永生于年对潞西县高埂田乡阿昌族进行调查后指出:

张家:喇准,鹰之意;杨家:喇碑,太阳之意;王家:喇纳,黑夜之意。又称喇摇,骨头之意;马家:喇米扬,马之意;曹家:喇翁,葫芦之意;们家:喇降,篮子之意。

在阿昌族的观念中,图腾具有神圣的意义,其不仅是崇拜的对象,而且被当作氏族的标记和名称。据高埂田阿昌族图腾崇拜的实况,我们可将阿昌族的图腾崇拜大致分为五类,即动物图腾崇拜、天体图腾崇拜、自然现象图腾崇拜、植物图腾崇拜和工具图腾崇拜。因阿昌族的服饰、风俗、宗教等与缅甸掸人趋同,西方人多将其归为掸人。年8月,英国斯莱登使团到陇川户撒考察,使团成员亚历山大·鲍尔斯(AlexanderBowers)在其著作《八莫探险:关于重开缅甸至中国西南商道的可行性报告》中记述所见阿昌族在节庆期间用牛肉敬献神灵的场景:

节日期间宰杀黄牛的情景非常热闹,人们争抢着购买牛肉,带回去,将其中的一部分供奉给各种各样的神灵,人们认为这些神灵能够影响到家庭里里外外的各项活动。在节庆期间,田地、江河、房屋、火、织布机、犁、木头、床都受到了供奉。这些掸人没有缅甸人那种忌讳杀生的偏见。

20世纪30年代,英国旅行家美特福(B.Metford)游历至陇川户撒,其在游记中记录了当地阿昌族的神灵崇拜:

人们仍信精灵说,仍崇祀一村一川一山内所寄神灵……日渐西沉,余等离人家,而登小镇后之草坡。于一林际,见一小井,围插小旗,随风翻飞,复陈饭与果实,以祭井神。又见一大无花果树下,见一坛熟香尤炽。不禁惊然,余等虽避去人烟,顾神灵四在,寄寓林木、泉石、井梁间。然则,此谷殆诚有灵矣。

阿昌族原始宗教根源于万物有灵观念。阿昌族认为象征原始宗教各种神的“灵”布满天上、地下和水中,神灵的载体有自然物,有人类创造的物体,还包括人类本身以及人类最后归宿墓地。神灵有善恶之分,善者称之为神,恶者则称之为鬼,但神和鬼在称谓上没有严格的区分。阿昌族认为人之生死祸福皆由鬼神支配,只可祈求,不可抗拒。阿昌族传统宗教的法师有特定的称呼及职能,梁河九保、曩宋阿昌族称“活袍”“勃跑”“巫袍”,陇川阿昌族称“门”“格那升”,芒市高埂田和龙陵阿昌族称“莫陶”“卜卦师”及“掌塞”。值得注意的是,古时阿昌族社会中“作借”的身份具有明显的“巫君合一”特征。英国著名人类学家弗雷泽(JamesGeorgeFrazer)在《金枝》中明确指出,古代世界各地的原始部落中均曾普遍存在“国王”与“祭司”同一的现象:

在早期社会,国王通常既是祭司又是巫师。确实,他经常被人们想象为精通某种法术,并以此获得权力。

对于我国古代“巫君合一”现象,也早已引起学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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